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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制不动产登记簿

2014年09月26日 08:56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簿仍然采取物的编制主义。每一个不动产分别设置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簿簿页,并按照地理位置、宗地号或登记基本单元编号排列组装
程啸
财新网“不动产登记漫谈”专栏作家。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兼“制度建设专家组”召集人。多次主持或参与住《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规章的起草或修订。目前正全程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起草工作并负责《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财新网】(专栏作家 程啸)一、不动产登记簿的概念与地位

  不动产登记簿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制作的,对特定辖区内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依法应当记载的事项予以记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记录。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处于枢纽与核心地位,任何国家只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就必须设置不动产登记簿。没有登记簿就不可能有不动产登记制度。几乎所有的不动产登记规则和制度都是围绕着登记簿而展开的。这是因为,所谓不动产登记实质上就是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与权利状况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过程。一方面,就从事不动产交易的当事人而言,只有申请登记的事项被记载于登记簿,登记才完成,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才发生;反之,如果没有记载于登记簿,登记就没有完成,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也不会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而言,无论是受理还是审核,这些环节都是为回答“是否将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这个问题提供依据的。受理并审核通过了,登记机构就可以将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反之,则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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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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