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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霖:国企非商业性业务的成本补偿——公平、透明、可问责

2020年11月03日 11: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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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国企非商业性业务的成本给予公平补偿时,坚持透明度和可问责十分关键。更为重要的是,对国企非商业性业务的成本给予公平补偿的同时,必须按竞争中性的原则清理和取消各种反竞争性质的补贴。两方面的改革虽然难易程度不同,但应该协调推进,不可偏废
张春霖
张春霖博士是财新智库学术委员和《比较》编委,世界银行金融、竞争力和创新全球业务部前主任专家(私营部门发展)。2019年9月从世界银行退休之前,他工作的领域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家创业和竞争,以及一带一路。张春霖1999年加入世界银行,曾先后在世行北京办公室(1999-2009)、南非办公室(2009-2015)和华盛顿总部(2015-2019)工作。加入世界银行之前,张春霖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改革司工作五年,担任处长。张春霖曾在南开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经济学,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吴敬琏教授获得博士学位。

  【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春霖)2020年9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提出,对国有企业承担公益类业务,要进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并要“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系”。虽然具体内容尚无报道,但对国企承担的公益性业务建立专门的制度进行管理,是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和“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系”等要求如能真正落实,应有助于实现会议对国企提出的“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的要求。

“公益类业务”是服务于公共政策目标的非商业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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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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