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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律师堂堂正正在法治社会立足

2014年12月04日 09:58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律师制度已经走过了30多年,而中国律师却仍处于一种近乎战战兢兢中苟且偷生的尴尬境地。这绝不仅仅是律师制度和律师群体自身的悲哀,而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没有律师,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难以维系;没有律师,以正当程序为保障的法律天平就难以扶正。所以,律师制度与法治社会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然而,迄今为止,在中国社会中律师却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这种状况,可以反映出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完备的法治环境。法治建设和律师制度发展30余年来,虽然中国的律师群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律师的概念也逐渐为社会所熟悉和接受。但是,律师的地位却并没有与法治化的进程同步提升,而是被排斥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之外,甚至被视为一种异己力量,时常会受到公、检、法部门以及权力机关的一致打压。这种现象在刑事案件中反映得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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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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