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摘要: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改革时日已久,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灌输式教学方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授课效果不理想。教师法律实务经验不足使得“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相关学科相脱节”、“实体法与程序法相脱节”的“三脱节”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司法活动,也直接导致法学毕业生缺乏实务操作能力。在教学方向上,重视单纯的知识传授却轻视法学理念和原理教育。只有改变前述现状,方能将法学教育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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