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在中国再度强调依法治国、奋力推进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近年来陆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和困惑。而最重要的,应当是对深层原因的探究。法治建设四十年来,发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很多种,诸如权力干预、地方保护、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素质、司法不公开、监督不力……如此等等。问题在于,这些原因虽然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但迄今为止,对于消除这些原因的努力和方式,却仍然阻力重重、争论不休。这种现状,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难以解决的困扰,形成了阻碍法治化进程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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