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冤假错案与“不枉不纵”悖论

2014年12月18日 11:03 来源于 财新网
为了公正,为了人权,为了社会和谐,“宁可错放,也不能错判”“宁可放过坏人,也不能冤枉好人”应当成为我们坚决奉行的司法原则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坚守并宣传着一种原则,就是在打击犯罪的时候,要“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然而,我们似乎从来都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这种口号的可行性。

  毫无疑问,这种不枉不纵的原则,从理论上讲并无不当,从理想上说更是一种最高境界。但是,当纵与枉二者之间发生冲突时,不枉不纵就难以两全了。重要的是,在难以两全而无法兼顾时,我们应当如何做出选择,这才是我们必须面对而无可回避的问题。美好的愿望与严酷的现实是不容易相提并论的,法律的原则更不能建立在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基础之上。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