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据报道,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与欧洲私人股本集团CVC卷入仲裁案,香港高等法院已下令冻结张兰资产。
俏江南与张兰属于命途多舛。由于餐饮企业一直不是国家政策重点关注的对象,且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不够透明,所以国内证监部门对餐饮企业的上市大多不待见,从而直接导致俏江南在A股上市的尝试失败。此后在明知港股估值更低的情况下,俏江南还是不得已转战H股,但俏江南又碰到了新壁垒——“10号文”,亦即《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该文由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以2006年第10号的发文字号发布,故俗称“10号文”。“10号文”于2009年6月被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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