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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输给了谁?

2015年03月24日 08:19 来源于 财新网
虽然说开餐馆不难,但张兰为了做大做强所迈出的每一步似乎都受到了政府的牵引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据报道,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与欧洲私人股本集团CVC卷入仲裁案,香港高等法院已下令冻结张兰资产。

  俏江南与张兰属于命途多舛。由于餐饮企业一直不是国家政策重点关注的对象,且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不够透明,所以国内证监部门对餐饮企业的上市大多不待见,从而直接导致俏江南在A股上市的尝试失败。此后在明知港股估值更低的情况下,俏江南还是不得已转战H股,但俏江南又碰到了新壁垒——“10号文”,亦即《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该文由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以2006年第10号的发文字号发布,故俗称“10号文”。“10号文”于2009年6月被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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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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