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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无计可消除——国企改革往哪儿深化

2015年09月21日 12:54 来源于 财新网
从长期来看,是要从根本上减弱乃至消除国有企业监管的“松紧”周期,缓解“乱作为”与“不作为”这对矛盾
陈宏民
陈宏民,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研究院院长。先后就读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以及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等专著3本,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目前还担任《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等学术兼职和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兼职工作。目前从事产业组织与创新管理、平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宏民)日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三十条一万多字,洋洋洒洒,十分全面。字里行间,有不少新的提法和做法。比如将国有企业分类为竞争型商业类、自然垄断型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考核与监管;又比如要开展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型的探索,再比如要加强“党管干部”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之间如何相结合的探索等等。

  国企改革,已经经历了三十年。我们总喜欢把我们的改革与西方两百年的市场经济历史相比较,觉得我们还“年轻”,还有时间——其实三十年并不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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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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