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玉国)2016年3月16日,《慈善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五章专列“慈善信托”,将信托确立为我国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重要机制之一。《慈善法》中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等重要事项。这一系列的突破,再次激发了信托公司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有机构预计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空间巨大,有望成为信托公司转型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值此新法确立之际,有必要溯源慈善信托发展历史,以期寻找未来信托公司参与慈善信托业务的逻辑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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