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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个啥套路

2016年07月17日 14:09 来源于 财新网
跨国谈判,很多当事人不假思索就随便同意采用仲裁,其实细思恐极
张晋蜀
财新网“战胜市场”专栏作家。现为美国某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在重大跨国投资案中担任首席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晋蜀)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更准确的翻译应为“国际公法”,本来就是近代史上一大冷笑话。

  一帮学了外语找不到饭碗的(尤其是学个法语什么的小语种的),读几份条约公约就成了国际法专家了,在校园里骗吃骗喝外加撩妹,混到极致或许还能捞到去海牙访学。你让说啥他们都能找到佐证,一句“自古以来”保准让举国“鸡冻”。

  殊不知,国际公法没有强制执行机制,国际交往说到底还是gunboat diplomacy,靠滴是枪杆子,要不大不列颠来几个卖白粉的咋就把香港给借用了呢,屁帘儿一般大的葡萄牙也敢割走澳门。国际法只是个舆论工具,跟法律没啥关系,应隶属宣传部,没实力的小弟拿它激起大哥的保护欲,有实力的大哥拿它当遮羞布,免得吃相忒难看——而已。要是大家都来讲历史上的“排他性的控制权”,那人家铁木真当年曾铁蹄横扫欧亚大陆,哪天蒙古大哥要实现蒙古帝国的伟大复兴,岂不是更可以搬出国际法、来个“自古以来”?他不讲还不是因为他如今一个煤老板实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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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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