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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司法鉴定制度亟待改革

2016年10月18日 14: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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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鉴定体系和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致使司法鉴定活动缺乏必要的制约并失去中立性,成为诉讼程序中一个被忽略的“黑洞”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审判活动的客观公正性。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鉴定体系和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致使司法鉴定活动缺乏必要的制约并失去中立性,使其成为诉讼程序中一个被忽略的“黑洞”。因此,认真总结我国司法鉴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借鉴国外司法鉴定制度的有益经验,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加以探讨,结论是: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亟待改革。

  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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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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