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前文《新《证券法》八个重要问题探讨(上)》《新《证券法》八个重要问题探讨(中)》)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寿双)
五、中国特色注册制
这里我想首先提出一个观点:我国的注册制和美国的注册制并不是一回事。美国的注册制是源于1933年《证券法》第五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禁止未经注册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发行,除非豁免。
关于美国注册制究竟如何做,说起来似乎很容易,但实际上细节并不是很清楚的,我碰到过的很多人对它都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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