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陈立彤)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价格合谋不是天方夜谭”来批驳这样一种观点,其认为企业之间的价格合谋即便理论上是可能的,但现实中是不可行的。但通过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价格合谋案件不是天方夜谭,它们都实实在在、结结实实地存在,并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我们今天的文章谈论的是下述这样一个观点:假定垄断者测试是武断的,价格提高一点如何影响需求完全是法官的主观想象。同样武断的还有反垄断法专家和法官使用需求替代、供给替代来界定相关市场。比如说,需求替代的问题,测定替代弹性是不可能的,即使可以测定,多大的弹性构成相关市场仍然是武断的。比如走路与即时通讯产品之间也有替代性,因为如果即时通讯和其他通讯方式的价格足够高,一个人完全可能选择与另一个人做面对面交流。关于走路与即时通讯产品之间是否有替代性的问题,我在拙文《3Q案的庭审举证策略》对类似问题已经做了分析,本文在此不再赘述。本文重点对“假定垄断者测试更是武断”这一观点来进行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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