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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背后的刑诉理念冲突

2015年02月12日 07:49 来源于 财新网
关于刑事诉讼的诸多理念至今还没有走出认识的误区。这些错误的认识,既束缚了我们的思想,也束缚了我们的行为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在中国再度强调依法治国,奋力推进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面对近年来陆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和困惑。最重要的,应当是对深层原因的探究。法治建设30多年来,发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很多种。诸如权力干预、地方保护、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素质、司法不公开、监督不力......如此等等。问题在于,这些原因虽然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但迄今为止,对于消除这些原因的努力和方式,却仍然阻力重重,争论不休。这种现状,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难以解决的困扰,形成了阻碍法治化进程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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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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