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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公权力任性是对国家公信力的极大破坏

2016年06月15日 16:37 来源于 财新网
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以牺牲人民群众的个人权利为代价去实现政府功能和司法功能,这正是法治国家与警察国家的本质区别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文昌)近来,网络上诸如查验身份证、骑车罚款、城管打人等各种暴力执法的视频连连曝光,致使人民群众群情激奋,声讨之声不绝于耳。

  面对这种现象,律师界、学术界等各界人士纷纷发声,谴责和论证暴力执法行为的不正当性和危害性。与此同时,为警方辩解的声音也不断出现。诚然,在公众的普遍谴责中,辩解的理由会处于弱势,因此也使得与事件相关联的执法人员群体一时间处于弱势地位,甚至于自感委屈和抱怨。但是,这两种声音和两种理由的博弈,也将人们带入了一种莫名的困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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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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