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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法律瑕疵

2015年02月15日 10:17 来源于 财新网
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出台,存在着行政决策程序上的重大瑕疵,同时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又集中反映出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管理权限的冲突以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手段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专家组组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财新》专栏作者。《法学评论》主编。
 

  【财新网】(秦前红 翟明煜 | 文)高速公路是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薄弱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民间也有“要想富先修路”的基本认识。1988年,我国建成了第一条高速公路(长约20公里)——沪嘉高速,而截止到2012年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的通车总里程已达9.56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主要是从1998年以后开始迅速发展,其后每年全国新增高速公路里程都在3000公里以上,在短短十几年间,基本形成了贯通全国的高速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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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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