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领导体制乱象,党管干部、党的纪律、政治觉悟等因素,在今天能起的作用越来越有限
在“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的形势下,在已经决策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之时,还要强调严禁政策外生育“三孩”,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显得多么不合时宜,只能说这是对中国生育水平长期走低的趋势以及恰当应对的紧迫性还缺乏正确认识
宪法宣誓告诉我们要捍卫社会主流价值观,这来自于宪法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
中国学术评价体制之改革,与其从无到有地创新,不如尊重传统,尊重国际规则,核心是逐步改变以行政为中心的形式化考核,建立以学术共同体为主体的内在价值尺度和评价机制
改革共识已经不可能,唯一的办法是寻找最大公约数
在厘清中国百年来以立宪主义为核心的法治演变尤其是近三十年宪政变革的历史之基础上,展示法治变迁的激进主义困局,发掘保守主义法治现代性的宝贵资源,在承认激进革命的合理性的同时,指出其内在的弊端,从中导出一条安顿革命、化解民族主义悲情的保守主义现代性之路
现存配套立法的突出问题:(一)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过分依赖下位法配套;(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有虚化、失控的危险;(三)法律关于配套立法主体的规定未得到严格遵守;(四)配套立法文件的制定期限过长,甚至迟迟不能制定,直接影响法律充分有效实施。(五)有些配套立法文件位阶过低,充斥大量法外规范性文件
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对我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需要有一个更清晰的法律界定和保护
前提是一定要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因为行政级别实际上妨碍了选拔有用的、有责任感的人才来从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
一个好的熔断机制肯定能有效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加速市场出清,同时阻止市场的负面情绪,尤其是由流言蜚语导致的恐慌情绪的蔓延
没有思想和学术的自由,高等教育的创新就是一句空话
收回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解放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充分信任和有效释放民间潜能,让民间多出力,让社会多发挥力量。同时政府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适当的范围内以符合经济规律的方式行动,朝着完善市场机制和明确产权保护的方向不断改革
中华帝国治乱循环,无非是王朝初期朝廷在民生事务上采纳一些包容性制度和政策即可成就盛世,而朝政一旦被各种利益集团(或外戚、或官僚、或宦官)把控,包容性递减乃至丧失就必然引致盛世之衰
雾霾是经济发展和制度问题而不是科学技术问题
马克思1842年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说,“没有出版自由,其它一切自由都是泡影”
改进人大工作程序,改善人大常委会的组成结构,提高政府预算审查监督质量
有什么事就说什么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务实地推动国有资本改革,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要让地方有积极性、创造性,另一方面顶层设计也不能完全搞成施工图
政府应转向投资社会回报高的领域,把私人回报更高的领域留给私人投资
当城市里存在着对于低技能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同时又要控制人口,这是无法两全的。如果通过在教育里限制外来人口的孩子上学,而他们的父母又是在城市里有就业需求的,那么,结果就是,父母并没有走,走的就是孩子们
历史不能只有一种声音,当历史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特别是这个声音又是强加给我们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对此打个问号
“中国特殊论”貌似政治正确,却将文明降低到文化的层次,大大矮化了中国文明,实非中国之福音也
有些官员抵制法治,特别是抵制宪法、抵制违宪审查,是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
唯一的解套之路,就是从政府开始做起,让监管者真正成为监管者,而不是借监管生利的衙门,如是,才有可能建设一个良性的市场
如果政府的职责与权力是法定的,又有相应程序要求,那么政府职责就是清晰的,公务人员与政府如果不积极履行职责,就构成不作为。社会人员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诉讼、上告政府与公务人员,他们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